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项目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有效、规范的使用专项资金,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望本单位全体理事及员工严格执行。

第二章  使用的基本要求

1、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合理配置、讲求绩效、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的原则。

2、项目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分包、转包或直接拨付给相关社会组织;不得列支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3、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申报书中资金预算执行,如有配套资金,根据项目资金的来源,分别编制项目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预算,并且在项目申报书“资金预算支出明细”或“项目可行性”栏中列明受益人数、支出(费用)种类和标准。费用标准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无相关规定的,费用标准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并遵循经济节约的原则。

4、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专项资金未拨付到账前,经审批可先自有资金垫付(但垫付的发生必须在项目公示之后),待专项资金到账后再将垫付的自有资金调整为专项资金支付。

第三章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标准

5、项目资金遵循专款专用、节约使用、注重绩效。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6、“业务活动费”主要用于实现业务活动目标,包含开展项目活动或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参与活动的服务对象每人不超过10元,单次活动的物资金额一般不超过800元。宣传费用(包括制作横幅、折页、海报、易拉宝等宣传材料)一般不高于项目资助资金总额的10%。

7、“管理费”是指项目人员经费,包括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性支出、志愿者补贴,专家补贴、保险,总支出不超过项目资助资金总额的70%(其中有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性支出不超过项目资助资金总额的50%;无专职人员的工作人员劳务补贴、志愿者补贴、专家补贴、保险总支出不超过项目资助资金总额的40%)。不得向参与项目执行与管理的本组织工作人员支付专家费、咨询费、补贴费等。项目确需专家培训或专家提供评估、督导等专业技术服务的,专家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一般人员6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超过2天的,第3天及以后的费用标准分别按800、500元/人•天执行。

8、项目专项资金须用于服务对象,单位任何个人不得用于硬件、基建费用等或管理费细节具体办法还需结合资金方管理办法来操作。发放给服务对象。服务性项目支出要符合要求,单笔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使用银行转账、网银等方式支付项目资金。

9、报销票据合法,手续完备。费用支出应取得合法票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程序,报销单据应填写完整、应载明事由或用途,不得无票据列支费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报销费用要履行经办人、负责人复核及法人签字的签批

10、支付会议费时,除发票和付款记录外,项目执行人应当保留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材料、会场照片或音像资料、相关合同(场地使用、印刷会议资料、购买会议用品等)、与会人员名单及签到簿(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会议场所消费的原始记录等相关资料。

11、支付培训费时,除发票和付款记录外,项目执行人应当保留培训通知、培训方案或日程、教材讲义、会场照片或音像资料、培训人员名单及签到簿(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培训场所消费的原始记录等相关资料。

12、支付专家咨询费时,除发票和付款记录外,项目执行人应当保留能证明专家身份及能力的资料及领款人签字的费用支付表,费用支付表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时间记录、专家费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不得向参与项目执行与管理的本组织工作人员支付专家费。

13、支付项目执行中发生的印刷费时,除发票和付款记录外,需保留相关合同(印刷、广告等)、印刷清单、印刷的样品、刊登广告的媒介资料(样刊或录像)等相关资料。

14、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如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所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之外的其他收入也全部纳入本单位合法账簿进行核算和管理;属于应税收入的,应按规定缴纳税费,对发放的讲课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5、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其他会计资料要建立档案,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会计记录准确、清楚、整齐,没有涂改、刮擦的迹象。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16、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的明细账,记录真实、准确,单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列支的真实用途。

17、项目财务会计报表格式、各项费用支出,任何人必须按要求执行,做到报表与账目相符,账账、账实相符。

第四章  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18、项目执行人应建立项目支出批准制度,明确资金支出的授权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明确经办人、审批人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对重大支出事项应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所建立的审批制度,经办人、项目负责人、授权批准人、财务人员均应按规定履行其职责。

19、随时配合上级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实地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检查人员正常行使权力和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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