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杭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杭民发[2020]105号)等相关规定,规范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申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及完善项目验收,并取得最佳的申报效果,提高项目社会效益,促进本中心公益事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组织自愿承接和实施的、符合资金用途的各类公益性项目。

三、职责:

成立项目组:分别由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核算人员组成。

1、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拟申报项目的筛选及申报项目的确定,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同时跟踪项目最终申报入选情况;

2、项目联系人:负责按照确定申报项目的项目书要求,整理并编写项目申报书;

3、项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配合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申报的数据的收集、整理及申报资料的准备:同时负责项目的中期管理中所需的材料收集、报表报送、网上数据录入和维护及项目验收时的资料准备;并负责协助项目牵头人进行项目验收。

4、项目核算人员:负责对申报项目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核,负责对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中涉及的项目经费预算和经费支出等数据进行跟踪;负责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验收。

四、原则:

本公益组织申报的项目材料一律以实际发生的数据为准填写申报,不得弄虚做假。

五、项目申报管理:

1、项目负责人接到或查询到政府部门有关项目申报通知文件后,根据组织内部情况和申报项目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权衡。确定进行项目申报的,由项目负责人从项目组成员库中选定该项目的组员,并及时集合组员召开项目申报讨论会,对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分工安排;项目组成员按各自的职责进行资料准备;

2、项目组成员按分工要求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准备,完成后统一交由项

目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后由指定的项目管理人及时上报申报部门;

3、项目负责人跟踪项目的入选情况,入选的进入项目实施流程;未入选

的,资料存档。

六、项目实施管理:

1、项目实施前:

1)按项目书要求,对项目实施场地、人员、服务项目、物资配置进行准备,在组织群中发起人员招募;

2)对接项目实施场地的社区相关人员,落实场地所需的物品(桌椅、水电等)及活动通知;

2、项目实施中:

1)做好现场服务的各项目信息登记;

2)活动现场的服务满意度调查;

3)定期召开项目实施评估会,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不足进行改进和完善;

3、项目验收:

1)按项目书要求,对各阶段项目实施情况验收总结整理;

2)对项目配套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算;

3)按PDCA的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并将总结材料报项目申报部门;

4)所有资料(文档、图像、音频资料等)存档;

4、宣传推广:

利用组织公众号、微信等渠道对项目情况进行宣传、提高组织社会影响力和公益成效。

七、项目监督管理:

1、项目实施过程接受受益方的监督并及时整改;

2、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组、新闻媒体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八、附则

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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