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工会法》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称本中心)章程规定及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发扬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保障员工的民主权利,本中心决定建立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员工代表大会是本中心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员工参与中心管理的民主管理机构;

三、员工代表大会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员工三者利益关系,协调中心内部矛盾,同心同德,共谋发展;

四、员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员工代表大会职权

员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本中心志愿服务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本中心规章制度;

三、审议通过本中心集体合同、工资协议;

四、评议本中心行政中层管理人员;

五、审议或决定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第三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员工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监督员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和提案的落实;

3、因参加员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享受正常出勤的权利;

4、有权评议和监督本中心中层管理人员;

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二、员工的义务

1、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本中心的规章制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2、带头宣传、贯彻员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参与本中心民主管理;

3、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情况;

4、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5、支持行政行使职权,共谋发展。

第四章  组织制度

一、员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每次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员工出席。如有重大事项要三分之一的员工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二、推选主席团主持员工大会。主席团成员包括志愿者、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会负责人;

三、实行员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员工即为工会会员;

工会会员大会的议程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列入员工代表大会一起进行。

第五章  工作机构

工会是员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育员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民主管理;

二、做好员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三、根据员工代表大会职权、经营管理重点和员工的要求,提出会议方案及大会议程的建议;

四、征集员工提案;

五、起草民主管理有关材料和决议;

六、传达贯彻员工代表大会决议,发动员工努力实现大会决议;

七、办理员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保护员工群众的民主权利,受理员工的申诉,支持员工的正当要求,在

员工因行使职权而遭受打击报复时,要坚决支持员工,维护他们的民主权利;

九、组织员工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和民主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

十、做好员工代表大会文书档案工作。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解释权是员工代表大会。

二、本实施意见自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9年8月12日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