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用考核制度

为实现本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单位、各项目聘用的全体工作人员。

2、本单位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单位各部门、项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秘书处审核、理事长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秘书长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单位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三、福利待遇

1、单位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 )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 15 日发放。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单位统一办理。

四、休假及请假

1、控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天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丧假:3 天;产假:90天。

 

2、由于业务需要、单位可临时安推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黑常上班。单位发放适当补贴被安持训休(调体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单位规定的休假天休假;放假期间在单位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单位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单位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员工请假须提前向秘书处提出申请,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单位人力资源能适应单位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单位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3、单位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单位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

4、单位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经秘书处核准,理事长审批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单位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单位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圈后,限当天内撤离。

七、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单位、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单位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

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八、考勒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费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理事长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项目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做好工作人员日常考勒工作,不得迟到,不得早退。

工作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本单位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具体标准: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执行非上述工作时间的,需报秘书人事处。

4、病假:工作时间因病请假须有正规医院病假证明单并按单位规定执行审批后,为病假。

5、事假:工作时间因事请假并按组织规定执行审批后,为事假。

6、旷工:员工未经批准而未到岗上班或无正当理由超出假期期限而未到岗上班,为旷工。

7、脱岗:工作时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脱岗超过1小时(含)视为旷工。

8、因公外出、出差、员工市内因公办事或跨地区因公办事的,按公司规定执行审批后,视作因公外出或出差。

9、每月1日至最后—日为一个考勤周期,一个考勤周期内,允许每名员工有3次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未到达岗位的,视为旷工0.5天。

10、未到规定时间提早离岗视为早退,早退自第1次起计入考勤,早退超过1个小时的(不含 1 小时),视为旷工。

11、一个考勒周期内连续旷工2日,或全年累计旷工3日,视为违反《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单位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奖惩

1、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秘书处书面提出备选优秀员工名单,经理事会评议、理事长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单位盖章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单位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单位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损、涂改单位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单位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路者;

(6连续旷工 3 天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的;

(7)故意泄露单位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单位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单位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单位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露影响单位声誉或在单位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单位人事行政部,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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